1、青岛经上海到济州岛 鹿儿岛邮轮六日游预定事项
1、请于确认定位后3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3000元/人至我社账户;
2、若逾期未付,我社有权取消定位!
取消政策 1、开航前90天前(含第90天)内通知取消,收3000元/人损失;
2、开航前89天至45天前(含第45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50%;
3、开航前44天至15天前(含第15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80%;
4、开航前14天(含第14天)内通知取消,或没有在开航时准时出现,或在开航后无论以任何理由放弃旅行,其必须支付100%团费.
邮轮公司相关规定(以下规定根据邮轮的最新 政策执行) 1、更名费:出发前21 天(含21 天)修改船票名单,将收取RMB200元/人更名费;
2、入住年龄:每间房至少有1位18周岁以上成年人入住,18岁以下未成年人至少有一名家长或一名成年旅客的陪同全程,并对未成年人的财产和行为负责,年龄按照登船日计算;
3、孕妇:由于邮轮上不具备帮助孕妇分娩的医疗设施,故不接受在报名路线结束之日前已怀孕24周的游客的报名, 不到24周的孕妇在报名时请务必提供医院开具的注明预产期的健康证明,日期按照登船日计算;
4、婴儿:不接受6个月以下婴儿预订,若您携带婴儿(6个月-2周岁)出行,报名时请告知;
5、老人:70岁以上老人若参团,必须有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直系亲属陪同,并提供近半年的体检报告,或者健康证明书;
6、邮轮上所有的价目均以美金计算;
7、主餐厅:您在主餐厅享用晚餐的时间、桌位号、楼层,都由邮轮公司随机安排,都将在您的餐席位券以及船卡中体现。如果您需要调整,须至餐厅前台与邮轮公司工作人员联系;
8、更换房间:未经邮轮上工作人员许可,游客之间随意互换舱房可能引起以下不便(A、账单出错,卡主为别人的消费买单;B、主餐厅用餐时间和座位的混乱导致不便;C、救生艇名单与实际客人不符)。如需更换房间,本人须至前台办理相关手续!
9、乘坐歌诗达邮轮出行的客人,需严格遵守【歌诗达邮轮公司的承运条款】,如因违反条款规定所带来的后果,需由您自行承担!
特别告知 1、在出发前或航程期间,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台风天气、战争、罢工等),邮轮公司有权改变行程及缩短景点游览时间,我社保留根据具体情况更改行程的权利,所产生的损失我司及游轮公司概不负责!若因不可抗力导致航线取消,我司将退还全部票款,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潮汐的原因,邮轮行程中“抵达港口”和“离开港口”的时间仅供参考,岸上观光集合地点、集合时间、出发和回程的时间请以最终确认为准。敬请谅解!
3、当旅客不适合开始或继续航行,或可能对船上的健康,安全,纪律造成危险的,船长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视情况作出任何以下决定:
拒绝该旅客登船;
在任意港口让该旅客下船;
拒绝该旅客在任何特定港口下船;
限制该旅客在邮轮的特定区域或拒绝该旅客参与船上的某些活动。
4、在下列情况下,船长有权自行对航行范围作出修改、变更停靠港口的顺序和/或省略其中某个或某些停靠港口: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超过船长或船主的控制范围的情形;
为了旅客和邮轮的安全性而有必要的;
为了使邮轮上的任何人获得岸上医疗或手术治疗;
任何其他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包括因特殊情况引起的燃料问题,船长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5、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变更的处理方案:
启航延迟:A、如导致港口停靠时间缩短,则根据邮轮旅游意外保险的相关条款获得相应赔偿;B、如港口停靠时间未缩短,则无赔偿。
无法停靠目的地港口:A、退还未发生的岸上观光费用,详见出团通知书;B、如购买邮轮旅游意外保险,可根据相关条款获得相应赔偿。
港口停靠时间缩短3小时以上:如购买邮轮旅游意外保险,则赔偿被保险人因邮轮停靠港口时间缩短所损失的所有预付而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每港口赔付限300元总额不超过600元。
返航时延迟抵达:无赔偿。
无法正常启航:则全款退还,无赔偿。
6、特殊需求:对于婴幼儿人群、身体条件、饮食、疾病、过敏等有特殊需求、行程中登/离船的乘客,如(但不仅限于):携带婴儿车、房间内需要婴儿床、婴儿餐、携带(或码头借用)轮椅、中药携带、糖尿病、过敏症、食物不耐受症、特殊饮食要求、行程中需要登/离船等特殊需求,请客人在报名时告知。如客人提及了有特殊需求,请告知具体内容,部分特殊需求需要开具医生证明,请客人谅解!客人的特殊需求最晚需要在开航前10天告知我司(如客人暂时提供不出具体细节,可以给客人宽限到最晚开航前8天告知),逾时邮轮公司将不再受理客人的特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