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铺原则:硬卧为1人报名为中铺,2人报名1上1下或2中,3人报名1上1中1下,多人报名需补齐上中下铺位,软卧1人报名为上铺,2人报名1上1下,3人报软卧不承诺在一个包厢。专列系包车性质,不办理改签、退票、换乘业务。
1)因当地门票对不同年龄的老年人有不同程度的优惠,所以本行程没有含门票,以下为按照各人出生年月日计算60周岁、65周岁、70周岁,生日未过的,景区视为不符合优惠条件,请参加此次活动的游客们随身携带好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老年证等相关证件,以便享受相应的门票优惠。请报名时按照相应年龄一并交齐以下金额!
2)个人消费:行程之外所产生的个人费用(如电话、洗衣、饮料等) ;
3)不含自由活动期间膳食;因战争,台风,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4)本行程有可能产生的自愿另行付费的项目:景区车辆停车费、景区照相、景区电瓶车、景区和停车场内外和宾馆餐厅旅游纪念品商店的商品等,游客一经自愿消费,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款内容均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1、有效证件:请参加本次活动的老年朋友随身携带好身份证、老年证、离休证、军残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以便享受可能的门票优惠,以当地景点优惠政策为准。
2、大交通:火车的车容车貌、设施、卫生、沿途站点加水、开水供应和餐车服务均由铁路部门负责,不属于旅行社范畴,若有意见或建议可拨打12306自行向铁路主管部门反映。
3、小交通:根据客人体力和精力的不同,部分景区设有方便客人观光的景区小交通(如索道、观光电梯、换车费等),可自由自愿选择,具体价格以景区政策为准!
4、发团条件:旅游专列属包列游产品,专列实际开行日期和时间以铁路运输主管部门客调命令为准。若因专列审批政策变化或达不到700人的开行人数,我社将提前7天通知客人退团或改图定列车出行,我社免责,请游客报名参团时明确清楚并谅解谢谢!旅游行程会因运行时刻的调整而变化,以出团前发放的行程单为准。游客报名参团后因个人原因放弃旅行请于出团前7天通知旅行社并免责。7天内退团我社将根据实情扣除已产生的和不可退换的费用后余款退还游客。
5、中途退团离团说明:游客中途退团火车票票款不退,酒店住宿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人均承担的导服等不能退还的项目按解除合同时剩余行程实际计划支出扣减。正常的项目退费(住宿、门票)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团队游览期间游客不得擅自离团,如离团需提前与导游协商,明确费用问题,并签署安全协议双方签字确认。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我社有权取消该游客日后接待事项(包括住宿和回程大交通)。旅游过程中如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增加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6、健康说明: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 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虽然专列上有配备医护人员,但主要是处理行程中的临时小疾病;并且专列条件有限,不能将此行为作为您的医疗保障。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有过中风病史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疾病患者谢绝参加。
7、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8、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险客人自愿购买。
9、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10、行程调整:以上行程供参考,届时在保证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顺序做出相应调整;行程景点顺序以实际安排为准,如遇政府和景区原因性景点暂时关闭,调整游览时间,如行程时间内无法安排,按照游客缴纳的实际门票费用退游客。
11、购物和自费游览活动说明:按照《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游客如有购物和自费活动需要,抵达当地后,在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前提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安排。
温馨提示:1、各地餐饮习惯不同,如不合口味请自备些小菜。2、少数民族地区,请游客朋友尊重少数民族风俗。3、注意安全,服从导游人员的安排,有安全隐患的地带不得入内,以确保安全。5、老人出游因水土不服,容易产生腹泻,需特别注意。
团队补充协议书
甲方:(游客)
乙方:旅行社
本补充协议是对旅游行程单中的行程安排,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旅游者到达旅游目的地后自愿參加以下相关自费项目及进以下购物店的书面约定。
一、自费项目(允许导游在时间行程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做推荐,自愿参加)
城市
自费项目内容
费用(元/人)
时长
备注
库尔勒
博斯腾湖游船
60元
1小时左右
大画船游湖
库尔勒
天鹅河游船
40元
1小时20分左右
18公里水道
喀什
沙漠卡丁车
90元
30分钟左右
N39沙漠
敦煌
骑骆驼
100元
40分钟左右
上山可观看到月牙泉景区全区景貌
敦煌
敦煌歌舞表演
238元起
敦煌盛典、丝路花雨、又见敦煌三选一
★温馨提示:因游客各自身体状况不一,故景区索道、电瓶车等交通工具及景区内娱乐活动我社不做统一安排,请各位游客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注意安全。
自费项目说明:
1、上述安排是为了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游客自愿选择,旅行社已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详尽的说明,本人已知悉,自愿参加。
2、上述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要求,双方同意以上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情,双方均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及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 ,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自费项目安全告知:(1)旅游者应保证自身条件能顺利完成此项游览。(2)游览前需仔细听取导游讲解项目介绍及注意事项。(3)游览时旅游者应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4)游览时请与导游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不时之需。
二、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